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加强入党前教育培训,深化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要求,现就做好我院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2019年上半年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
二、培训时间
5月20日—6月3日
三、培训形式
个人自学、集中学习、分组讨论和主题实践
四、培训内容及安排
(详见附件1)
五、培训要求
(一)考勤纪律要求
1.学员应自觉接受党校的管理,认真听讲,做好笔记,严格遵守培训纪律。
2.请提前15分钟到场,带好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,按指定位置做好。
3.无故缺勤一次者,或请假累计超过1次,不能结业。
4.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,必须提前请假。经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同意后,报学院党校备案。
(二)学员自学要求
1.参训学员要自觉、主动学习相关自学内容,并做好读书笔记。
2.自学党章党规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,每位学员须上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手写心得体会。
(三)分组讨论要求
请认真组织发展对象围绕“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”开展讨论会。
(四)主题实践要求
请结合学院特色和实际工作需要,组织学员开展“亮身份、树形象、做贡献”主题实践服务活动,切实体现发展对象积极示范作用。
(五)培训总结
培训结束后,每名学员须撰写学习心得体会,要求观点鲜明、层次清楚、字迹工整,字数不少于2000字。不得抄袭,否则按不及格处理。
六、考核结业
培训结束后,参训学员须参加学院党校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。学院党校将结合参训学员的考试成绩、学习心得体会、出勤情况等给予最终评定。考核合格者,准予结业,颁发培训结业证书。
附件1: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9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日程表.docx
附件2: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9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自学内容.doc
组织人事部
2019年5月17日